Drop Duch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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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數優勢篇 - 疊疊樂公國 戰鬥階段進階指南
By jafferduo
本篇指南為第二篇戰鬥階段指南,主要討論人數(同兵種合併)優勢存在的情況,若你仍未看過第一篇指南(討論更多基礎內容),請先去看。
第一篇指南標題名稱為:疊疊樂公國 - 戰鬥階段拉兵題庫 - 找出最佳結果

接下來輪到本篇主要部分
人數優勢:在戰鬥階段,合併相同類型(兵種)的分組時,(額外)獲得+7/+11/+15名我方單位。

若擁有"人數優勢"科技卡,有機會於戰鬥階段中取得更好結果。
然而,為取得最佳解,所需考量的事也更多。
主要需在以下兩件事取得最佳平衡:
1. 兵種相剋優勢,與
2. 同兵種合併紅利,與
(3. 兼顧以上兩者後,亦顧好我在第一篇指南提到的微小交換優勢/損失。)

本指南的情況比起第一篇複雜得非常多。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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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附註
本人已於之前製作了一篇戰鬥階段的指南,雖然那篇指南不包含人數(同兵種合併)優勢的情況;該篇指南有許多基礎訊息,包含如何迴避微小交換損失、與取得微小交換優勢等秘訣等等。若你仍未看過該指南,請先去看。
該指南標題名稱為:疊疊樂公國 - 戰鬥階段拉兵題庫 - 找出最佳結果

起初我是沒打算製作這篇指南,直到某天我素材到某個有趣的範例(範例1);更重要的是,在製作這篇指南的過程中,還遭遇了各種事情,一言難盡。

若本人找到其它有趣或值得拿來當素材的情況,也會在指南內追加額外範例(主要於範例20後)。

如果對計算感到棘手的話,可於遊戲內開啟以下功能:
主畫面右上角選項(或遊戲中按Esc後點選項);玩法;啟用預覽戰鬥數值。

如果有任何戰鬥階段的有趣範例,或者希望本人去檢驗改良你的戰鬥階段遊玩影片,可在下方鏈結回覆螢幕截圖,或貼上你的遊玩影片網址。只要本人還有於Steam活動,我會去一一檢視:
https://gtm.steamproxy.vip/app/2525310/discussions/0/603036300513197602/
範例1 (+7)
[同兵種合併+7]

我方有2隊弓與2隊斧,另有科技卡"人數優勢"同兵種合併+7,本題的最佳解答是?

答案:
!我方43斧 to 我方10斧 (+7) = 我60斧!
!我方60斧 to 敵方12弓 = 我42斧!
我方42斧 to 我方46弓 = 我88弓
我88弓 to 我方24弓 (+7)= 我119弓

你沒弄錯,這題就是故意要讓敵方剋制壓低數量,才能讓自己轉換兵種並再次取得同兵種合併優勢,取得最佳結果。
這裡若要解決敵方12弓,唯二的選項為我方同樣用12弓,或是兵種吃虧花18斧,解答中雖然先多吃虧了6名兵力,之後卻可轉換兵種為弓,再拿一次+7合併優勢,-6+7,反而多賺1兵。
本題若選擇先合併弓打敵弓,雖先少損6兵,之後反而無法轉斧,拿不到2隊斧兵的+7合併,最後結果反而會少1兵。
範例2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暖身題,解答時請確實在心中算對每一筆數字。

答案:
我方57斧 to 我方30斧 (+11) = 我98斧
我方98斧 to 敵方66劍 = 我54斧
我方54斧 to 敵方67劍 = 我9斧
我方9斧 to 我方16劍 = 我25劍
我方25劍 to 我方15劍 (+11) = 我51劍
我方51劍 to 我方(12*3)劍 (+11*3) = 我120劍
我方120劍 to 敵方67弓 = 我75劍
範例3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我方31斧 to 我方14斧 (+11) = 我56斧
我方56斧 to 我方76弓 = 我132弓
我方132弓 to 我方23弓 (+11) = 我166弓
!我方166弓 to 敵方(120+120)斧 = 我6弓!
我方6弓 to 我方49劍 = 我55劍
我方55劍 to 我方30劍 (+11) = 我96劍


敵人的斧兵共有240名,所以只要我方的弓兵到達160名,我們就能完美搞定敵方所有斧兵。這就是為何要把每一筆數字算清楚,此處不需犧牲同劍兵種的合併紅利去拉高弓兵數量,了解嗎?
範例4 (+7)
[同兵種合併+7]

答案:
我方80劍 to 我方(60+40)劍 (+7*2) = 我194劍
我方194劍 to 我方60斧 = 我254劍
我方254劍 to 敵方(75*4=300)弓 = 我54劍
我方54劍 to 我方108弓 = 我162弓
我方162弓 to 我方40弓 (+7) = 我209弓

劍的數量只要足夠,就不需犧牲弓的合併紅利取得更多劍。
範例5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Act 2頭目戰,大多數玩家都只會把自己人全部合一合然後點敵人,然而,在有同兵種合併優勢的情況下,這樣玩真的是最好的嗎?(是否有辦法劍和弓都合併到1次?)

答案:
我方51劍 to 我方40劍 (+11) = 我102劍
!我方102劍 to 敵方120兵 = 敵18兵!
敵方18兵 to 我方58弓 = 我40弓
我方40弓 to 我方20弓 (+11) = 我71弓
剩餘71+15-10 = 76

看到了沒?將大量的劍兵送掉後,就能轉弓兵拿合併紅利了,而且2次合併紅利都取得。
範例6 (+15)
[同兵種合併+15]
(附註:被遮住敵劍數量為25,被遮住我方兩弓兵團數量為45與48)

這場是本人初次通關惡夢難度時,關卡3頭目戰最終情形,當初基於為了慶祝自己首通此難度,把所有我方士兵留在敵方地牢為由,並沒有把此戰鬥階段玩到最好。
最好的玩法是?

答案:
敵方25劍 to 敵方25劍 = 敵50劍
敵方50劍 to 敵方25斧 = 敵75劍
敵方75劍 to 敵方25斧 = 敵100劍
敵方100劍 to 我方70斧 = 我3斧
我方3斧 to 我方108弓 = 我111弓
我方111弓 to 我方(84+55)弓 (+15*2) = 我280弓
我方280弓 to 我方(48+45)弓 (+15*2) = 我403弓
我方403弓 to 敵方425兵 = 敵22兵
敵方22兵 to 我方163劍 = 我141劍
我方141劍 to 我方80劍 (+15) = 我236劍

這裡需至少合併3組25人數的敵人變至75,75可被3整除,如此就能把因四捨五入造成的微小交換損失壓至最低。
範例6.5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我方6斧 to 我方(27+50+21)斧 (+15*3) = 我149斧
!我方149斧 to 敵方15斧 = 我134斧!
我方134斧 to 我方147劍 = 我281劍
我方281劍 to 我方(110+30)劍 (+15*2) = 我451劍
我方451劍 to 敵方20弓 = 我437劍
我方437劍 to 敵方230兵 = 我207劍

合併完所有的斧後,需先稍微降低斧的數量,方能轉劍並取得劍方面合併的紅利。
解答中,我們取得了所有的合併紅利;唯一主要吃虧之處,在於沒有以兵種優勢擊敗敵方15斧,多花了5兵(-5)。
另外在以劍擊敗敵方20弓時,有微幅交換損失。

本場以劍合併開並不理想:
首先我們先將敵15斧併入敵20弓變為敵35弓,再將敵35弓轉入我方劍,接著開始劍的合併,最後投入敵230兵內,會剩餘63劍,將無法轉成斧,取得斧合併紅利。
範例7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請取得最多的合併次數紅利,並試著減少微幅交換損失。

答案:
敵方22弓 to 敵方23斧 = 敵45斧
敵方45斧 to 敵方23弓 = 敵68斧
敵方68斧 to 我方51弓 = 我5弓
我方5弓 to 我方8弓 (+11) = 我24弓
我方24弓 to 我方30劍 = 我54劍
我方54劍 to 我方30劍 (+11) = 我95劍
我方95劍 to 我方15斧 = 我110劍
我方110劍 to 敵方32弓 = 我88劍
範例8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我方15斧 to 我方10斧 (+11) = 我36斧
我方36斧 to 我方31弓 = 我67斧
我方67斧 to 我方48弓 = 我115斧
我方115斧 to 敵方(60+60)劍 = 我35斧
我方35斧 to 我方40劍 = 我75劍
我方75劍 to 我方27劍 (+11) = 我113劍
我方113劍 to 敵方(60+48)弓 = 我41劍

本題亦可劍合併起頭,解決所有敵弓後,轉併斧,之後吸收己方弓轉更多斧解決敵劍。
範例9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我方15斧 to 我方5斧 (+11) = 我31斧
我方31斧 to 敵方25劍 = 我14斧
我方14斧 to 敵方5斧 = 我9斧
我方9斧 to 敵方25劍 = 敵11劍
敵方11劍 to 我方284劍 = 我273劍
我方273劍 to 我方200劍 (+11) = 我484劍
我方484劍 to 我方84劍 (+11) = 我579劍

步驟3與步驟4不可對調,敵方斧兵絕不可碰我方劍兵。
範例10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該著重兵種剋制優勢,還是合併紅利?試著取得平衡吧。

答案:
我方12弓 to 敵方44斧 = 敵26斧
敵方26斧 to 敵方44弓 = 敵70弓
敵方70弓 to 敵方43斧 = 敵113弓
敵方113弓 to 敵方44斧 = 敵157弓
敵方157弓 to 我方37劍 = 敵101弓
敵方101弓 to 我方37劍 = 敵45弓
敵方45弓 to 我方40劍 = 我10劍
我方10劍 to 我方45斧 = 我55斧
我方55斧 to 我方30斧 (+11) = 我96斧

此範例中,同兵種合併紅利為+11;然而,敵方四組部隊數量為43~44,若不取得剋制優勢,比起29~30換43~44,我們需多花14兵進行1:1交換,如處於兵種劣勢則損失更多。
範例11 (+7)
[同兵種合併+7]

答案:
我方8斧 to 我方8劍 = 我16劍
我方16劍 to 敵方30弓 = 敵6弓
敵方6弓 to 我方37弓 = 我31弓
我方31弓 to 我方27弓 (+7) = 我65弓
我方65弓 to 敵方(30+30)弓 = 我5弓
我方5弓 to 我方28斧 = 我33斧
我方33斧 to 我方28斧 (+7) = 我68斧

若同兵種合併加成改為+11或+15,解答路徑會有所不同(其它範例亦可能如此),可自行挑戰。
範例12 (+7)
[同兵種合併+7]

試著在兵種剋制與同兵種合併間取得最大利益,同時兼顧微小交換優勢/損失的控制吧。

答案:
我方50劍 to 我方40劍 (+7) = 我97劍
我方97劍 to 敵方98弓 = 我31劍
我方31劍 to 我方40斧 = 我71斧
我方71斧 to 敵方63劍 = 我29斧
我方29斧 to 敵方62劍 = 敵18劍
敵方18劍 to 敵方63斧 = 敵81斧
敵方81斧 to 我方81弓 = 我27弓
我方27弓 to 我方40弓 (+7) = 我74弓
剩餘74+80 = 154

請體會本人的用心良苦。
範例13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本題每隊敵人數量都非常高,而我方兵種並不好,怎麼做才對?

答案1(專注於兵種優勢):
敵方75斧 to 敵方75弓 = 敵150弓
敵方150弓 to 敵方75斧 = 敵225弓
敵方225弓 to 敵方75斧 = 敵300弓
敵方300弓 to 我方75劍 = 敵187弓
敵方187弓 to 我方35劍 = 敵134弓
敵方134弓 to 我方42劍 = 敵71弓
敵方71弓 to 我方23劍 = 敵36弓
(敵方36弓 to 我方15劍 = 敵13弓)
(敵方13弓 to 我方20劍 = 我11劍)
我方11劍 to 我方95斧 = 我106斧
我方106斧 to 我方23斧 (+11) = 我140斧


答案2(兵種剋制/同兵種合併混合):
我方95斧 to 我方23斧 (+11) = 我129斧
我方129斧 to 敵方(75+75)斧 = 敵21斧
敵方21斧 to 敵方75弓 = 敵96弓
敵方96弓 to 敵方75斧 = 敵171弓
敵方171弓 to 我方75劍 = 敵58弓
!敵方58弓 to 我方42劍 = 我3劍!
我方3劍 to 我方(35+23)劍 (+11*2) = 我83劍
我方83劍 to 我方(20+15)劍 (+11*2) = 我140劍


噢,竟然殊途同歸,兩種方式同為最佳解。
本範例中,同兵種合併僅+11,而如果沒有以兵種優勢擊破75名敵兵,則將多花25名我方士兵。
起初我本以為這題毫無疑問應全力注重兵種優勢的操作方式,然而,事實上將兩種作法(兵種優勢/兵種合併)適當混合,也可能玩出最佳解。
這就是為何不該僅憑感覺玩戰鬥階段,而是應花時間精算出結果。
範例14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我方37弓 to 我方20弓 (+11) = 我68弓
!我方68弓 to 敵方25弓 = 我43弓!
我方43弓 to 我方60劍 = 我103劍
我方103劍 to 我方60劍 (+11) = 我174劍
我方174劍 to 我方15斧 = 我189劍
我方189劍 to 敵方25弓 = 我172劍
我方172劍 to 敵方25弓 = 我155劍
我方155劍 to 敵方25弓 = 我138劍

問題在於我方的劍兵數量實在比我方弓兵數量多出太多,若選擇直接合併劍打敵人弓,將無法取得弓兵方面的合併紅利。
這裡我利用了其中一隊25敵弓稍微削減我方弓兵合併後的數量,如此就能轉成劍兵並取得同劍兵種合併紅利,解決剩下敵人。
其中一隊敵弓為25:25交換,比起17劍換25弓多虧了8兵(-8),不過由於2次合併紅利都取得,比起將所有敵弓剋制殺但只拿1次合併紅利,多賺了11兵(+11)。
另外,由於將3組敵方25弓分別對付,受到微小交換損失,導致需花17*3 = 51劍解決75敵弓,比起50換75虧了1兵(-1)。
額外的1次+11仍補足了總共-9的部分餘2,這就是身為最佳解答的證明。
各位不妨可試著求出本題的第2佳解答;會需要先合併3組25敵弓變為75(3的倍數)再將75敵弓拉入我方60劍,最後的結果會是136。
範例15 (+15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!敵方30弓 to 我方33弓 = 我3弓!
我方3弓 to 我方(28+40)弓 (+15*2) = 我101弓
我方101弓 to 我方112劍 = 我213劍
我方213劍 to 我方20劍 (+15) = 我248劍
我方248劍 to 我方15斧 = 我263劍
我方263劍 to 敵方(30*3)弓 = 我203劍
範例16 (+7)
[同兵種合併+7]

答案:
我方15斧 to 我方(10+10)斧 (+7*2) = 我49斧
我方49斧 to 敵方27劍 = 我31斧
我方31斧 to 敵方23劍 = 我15斧
我方15斧 to 我方29弓 = 我44弓
我方44弓 to 敵方35斧 = 我20弓
我方20弓 to 敵方35斧 = 敵5斧
敵方5斧 to 我方50劍 = 我42劍

在解答中,我們於斧兵合併取得所有2次+7的合併紅利,並且幾乎全程維持兵種優勢到最後。
唯一主要吃虧的是最後一步,需折損8兵換敵方剩餘5兵;在兵種優勢下,僅需3~4兵就可換敵人5兵;也就是說,我們多花了4~5兵力。
此外,步驟3與步驟5在全滅敵人23劍與35斧時,有兩筆微小交換損失。
然而,除此之外的其它方法都更吃虧,若本人沒弄錯的話。
範例17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Act 1頭目戰,城牆已被我用直4方塊架出場外,敵方45兵力已被無效化(無法參戰)。
本題是我心目中極好的素材題,在盡可能兼顧兵種優勢與同兵種合併紅利兩者平衡後,最佳的解法是?

答案:
我方15斧 to 我方5斧 (+11) = 我31斧
我方31斧 to 敵方21劍 = 我17斧
!!我方17斧 to 敵方22弓 = 敵10弓!!
敵方10弓 to 敵方22斧 = 敵32斧
敵方32斧 to 敵方22弓 = 敵54斧
敵方54斧 to 我方38弓 = 我2弓
我方2弓 to 我方32弓 (+11) = 我45弓

在解答中,兩個同兵種合併紅利(斧與弓)均成功取得,唯一的吃虧處為步驟3花了17斧換敵人12弓(優勢時僅需8換12),多花了9人。
然而,其它部分都非常完美。甚至在以兵種優勢全殲敵人時,敵人數量都是3的倍數(21與54),連微小交換損失都沒吃;敵人的54斧也無法全滅我方38弓,所以弓兵的合併紅利也保住了。
範例18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這個狀況真的讓我想破頭,花了我大約20分鐘才將解答定案。

答案:
敵方50弓 to 敵方26弓 = 敵76弓
敵方76弓 to 我方72劍 = 我21劍
我方21劍 to 我方30劍 (+11) = 我62劍
我方62劍 to 敵方48弓 = 我30劍
我方30劍 to 我方72弓 = 我102弓
我方102弓 to 我方18弓 (+11) = 我131弓
我方131弓 to 敵方38斧 = 我105弓
剩餘105+27+26+31 = 189

若覺得思考一個人數(同兵種合併)優勢局面很複雜,不妨先決定自己該拿到幾次合併次數紅利。
劍可合1次、弓1次、斧2次,最多可合4次。
這裡很顯然地,我們鐵定可以至少同種合併到2次,並且由於數量過多會造成轉兵種過於困難,不可能4次全合。
走己方弓兵合開不可能,因為72+18(+11) = 101,101弓對付敵38斧剩75弓,基本上無法轉去別的兵種。
敵人沒有任何劍兵,所以走斧兵合開一樣不適宜。

現我們已定案己方劍兵合併開(敵人有不少弓兵,走劍兵合併開實在理想);然而,若直接先合併我方兩組劍並將敵人3組弓兵分別對付,在對付26與50時,會吃到兩組微小交換損失(因為26與50均無法被3整除)。
既然如此,我們不如仗著己方有72劍這個大數字,先來對敵方弓兵團動些手腳。
我先把26與50兩組敵弓合併成76弓,這樣比起受到(3*8+2)與(3*16+2)兩組微小交換損失,僅需受到(3*25+1)一組。
將敵76弓拉至我方72劍後,我方劍仍有21兵存活,所以我們仍能拿到併劍的+11紅利。

步驟4結束時,敵人所有弓兵均已全滅,我方剩30劍。我們可選擇將30劍轉入72弓併弓,同兵種合併1次,並取得對敵38斧的兵種優勢(26換38);或選擇將30劍轉入31斧併斧,同兵種合併2次,但沒對敵38斧取得兵種優勢(38換38,優勢為26換38)。
多合併1次+11,但沒取得兵種優勢會多花12兵,故步驟4後,選擇併弓為較佳
選擇。
中場休息
範例17與範例18原本是我預設要拿來當壓軸的最後兩題;然而,在給各題目計算解答時,其中兩題出了大意外,找出方法刷新了最佳解法。
以下就是那兩題。
範例19 (+7)
[同兵種合併+7]

答案:
我方20劍 to 我方20劍 (+7) = 我47劍
我方47劍 to 我方2斧 = 我49劍
我方49劍 to 敵方42弓 = 我21劍
我方21劍 to 敵方43弓 = 敵11弓
!!敵方11弓 to 我方19弓 = 我8弓!!
我方8弓 to 我方18弓 (+7) = 我33弓
我方33弓 to 敵方22斧 = 我18弓

步驟5非常關鍵,至此我們有兩種選擇:
(1) 將敵人11弓轉入我方多數弓內,取得同弓兵兵種合併紅利(+7)。或者
(2) 將敵人11弓轉入敵方22斧內,轉變為被我方弓兵剋制的兵種(但將無法取得弓兵的合併紅利,因為兩組弓兵中沒有一組數量超過22)。
多1次同兵種合併紅利為+7;而將11名敵人從11:11交換轉成剋制優勢交換,則為7~8換11,便宜3~4兵。
7 > (3~4),所以此處第1種選擇較佳。
(另一個原因,主要還是因為本題不宜走我方雙弓合併開。)
範例20 (+11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敵方56斧 to 敵方56劍 = 敵112劍
敵方112劍 to 敵方57斧 = 敵169劍
敵方169劍 to 我方47斧 = 敵98劍
敵方98劍 to 我方37斧 = 敵42劍
敵方42劍 to 我方42斧 = 我14斧
!!我方14斧 to 我方27劍 = 我41劍!!
我方41劍 to 我方(26+26)劍 (+11*2) = 我115劍
我方115劍 to 我方(15+12)劍 (+11*2) = 我164劍
我方164劍 to 敵方48劍 = 我116劍

其中有兩個步驟至關重要:
(1)在最初兩個步驟將敵人所有斧兵轉劍,3組敵人併出169劍後,不可再去合併48劍那組敵人。
(2)步驟5結束後,我們有兩種選擇。要把己方14斧拿去攻擊敵方48劍?還是先放著敵方48劍不管,將己方14斧併入己方27劍後,開始併劍?

如果我們選擇把己方14斧拿去攻擊敵方48劍,我方以14斧換得敵方21斧,敵方將剩下27劍。
這樣其實並不好,因為我方的劍兵團,沒有一組數量是大於27的,這意味著我方至少會有一組劍兵團被全滅,導致同劍兵種合併次數減1。(虧11兵)
如果我們選擇先放著敵方48劍不管,將己方14斧併入己方27劍開始併劍,我們可以獲得所有同劍兵種合併次數,吃虧之處在於我們沒有獲得用14斧換得其中21名敵劍的兵種剋制優勢,必須多花7兵進行21:21的交換。(虧7兵)
(-7) > (-11);故先放著敵48劍不管,將己方14斧併入己方27劍為最佳選擇。

順帶一提,步驟2結束時,如果選擇將所有敵人合併成217劍,最後也會導致我方其中一組劍被全滅而少合併1次,結果會如上述選擇14斧拿去攻擊敵方48劍的作法一樣,最後會剩餘112,少得4兵。
最後心得
最後這兩題找到了新解,我才發現當時的自己仍未完美駕馭戰鬥階段人數(同兵種合併)優勢這個範疇,情況是超出我掌控的!
由於這個意外,我還被迫重新檢視其它已解答題目的答案。
好在其它題目的最佳解似乎沒有問題。
不過,由於有了這個插曲,我才能真正掌握這系列指南的精髓,在給所有範例撰寫說明文時,才能把比較基準說明的更詳實。

謝謝收看。
範例21 (+7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7]

答案:
敵方13劍 to 敵方14劍 = 敵27劍
敵方27劍 to 我方10斧 = 敵12劍
敵方12劍 to 敵方13弓 = 敵25弓
敵方25弓 to 我方36弓 = 我11弓
我方11弓 to 我方24弓 (+7) = 我42弓
範例22 (+7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7]

答案:
!我方8弓 to 我方10斧 = 我18斧!
我方18斧 to 敵方39劍 = 敵12劍
敵方12劍 to 敵方(21+13)斧 = 敵46斧
敵方46斧 to 我方80弓 = 我49弓
範例23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敵方30弓 to 敵方30劍 = 敵60劍
敵方60劍 to 敵方30弓 = 敵90劍
敵方90劍 to 我方35斧 = 敵37劍
敵方37劍 to 我方27斧 = 我2斧
我方2斧 to 我方(10+12+12)斧 (+15*3) = 我81斧
我方81斧 to 我方(9+12+12)斧 (+15*3) = 我159斧
我方159斧 to 敵方35斧 = 我124斧
範例24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我方64劍 to 我方30斧 = 我94劍
我方94劍 to 敵方30弓 = 我74劍
我方74劍 to 敵方46弓 = 我43劍
我方43劍 to 敵方46弓 = 我12劍
我方12劍 to 我方35斧 = 我47斧
我方47斧 to 我方(32+12+12)斧 (+15*3) = 我148斧
我方148斧 to 我方(6+6)斧 (+15*2) = 我190斧
範例25 (+11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敵方15弓 to 敵方25斧 = 敵40斧
敵方40斧 to 我方25弓 = 敵2斧
敵方2斧 to 敵方15劍 = 敵17劍
敵方17劍 to 敵方15弓 = 敵32劍
敵方32劍 to 我方20斧 = 敵2劍
敵方2劍 to 我方20斧 = 我18斧
我方18斧 to 我方(8+8)斧 (+11*2) = 我56斧
我方56斧 to 敵方30兵 = 我26斧
範例26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!敵方22劍 to 敵方41斧 = 敵63斧!
!敵方63斧 to 我方43弓 = 我1弓!
我方1弓 to 我方38弓 (+15) = 我54弓
我方54弓 to 我方67斧 = 我121斧
我方121斧 to 我方(20+20)斧 (+15*2) = 我191斧
我方191斧 to 我方(8+8)斧 (+15*2) = 我237斧
我方237斧 to 我方24劍 = 我261斧
我方261斧 to 敵方32劍 = 我239斧
我方239斧 to 敵方23劍 = 我223斧
範例27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我方48弓 to 我方56弓 (+15) = 我119弓
我方119弓 to 敵方33弓 = 我86弓
我方86弓 to 我方87斧 = 我173斧
我方173斧 to 我方(20+8+45)斧 (+15*3) = 我291斧
我方291斧 to 我方(20+8)斧 (+15*2) = 我349斧
我方349斧 to 敵方(48+30+30)劍 = 我277斧
範例28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敵方25劍 to 敵方25弓 = 敵50弓
敵方50弓 to 敵方25劍 = 敵75弓
敵方75弓 to 我方51劍 = 我1劍
我方1劍 to 我方38弓 = 我39弓
我方39弓 to 我方(43+33)弓 (+15*2) = 我145弓
我方145弓 to 敵方170兵 = 敵25兵
敵方25兵 to 我方75斧 = 我50斧
我方50斧 to 我方(12+24+45)斧 (+15*3) = 我176斧
我方176斧 to 我方(12+24)斧 (+15*2) = 我242斧
範例29 (+11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1]

答案:
!我方4斧 to 我方8斧 (+11) = 我23斧!
!我方23斧 to 敵方31弓 = 敵15弓!
敵方15弓 to 敵方22斧 = 敵37斧
敵方37斧 to 敵方32弓 = 敵69斧
敵方69斧 to 我方54弓 = 我8弓
我方8弓 to 我方20斧 = 我28斧
我方28斧 to 我方(16+8)斧 (+11*2) = 我74斧
範例30 (+15) (額外補充)
[同兵種合併+15]

答案:
敵方30斧 to 敵方39弓 = 敵69弓
敵方69弓 to 我方55劍 = 我9劍
我方9劍 to 我方24斧 = 我33斧
我方33斧 to 我方(8+23)斧 (+15*2) = 我94斧
我方94斧 to 我方(8+23)斧 (+15*2) = 我155斧
我方155斧 to 敵方60劍 = 我115斧
剩餘115+116 = 231 allies left